財政部、商務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11月30日聯合在北京召開全國推廣“家電下鄉”工作會議,宣布12月1日起啟動第二批“家電下鄉”推廣工作,并從明年2月1日起在全國全面推廣“家電下鄉”,各地實施時間統一暫定為四年。
據測算,連續四年在全國農村對彩電、冰箱、洗衣機、手機四類農民需求量大的產品實施“家電下鄉”,可實現家電下鄉產品銷售近4.8億臺,累計可拉動消費9200億元。商務部副部長傅自應指出,連續四年在全國農村實施“家電下鄉”,平均每年可拉動農村家電銷售超過1500億元,帶動農村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約2.5個百分點;相當于20%左右的出口能力,可以基本消化這些產品的過剩產能。此外,城鄉家電普及率差距將由目前的近20年縮小到10年。